2008年3月24日 星期一
第六次作業~環保標章
環保標章之特色:(1)透明化:產品之環保標準經由獨立機構EUEB制定,即透過產官學各界對產品認定之環保標準,其制定過程透明度相當高,消費者亦可完全信該標章。(2)多重評估標準:分析產品或服務業之生命週期,俾瞭解所有可能之環境生態影響。(3)自願性:廠商自由選擇是否提出申請,該制度不具約束性,故不構成技術性貿易障礙。(4)整體性:獲准環保標章後得以在歐盟境內以及挪威、冰島及列支敦士登等非歐盟國家使用。(5)一致性:依據EC1980/2000號法規第十三條規定,執委會及會員國須確保歐盟環保標章與各會員國之環保計劃相互合作,尤其產品別之挑選分類及環保標章之核定標準等。因此歐盟「綠色小花」環保標章與其它歐盟會員國各國之環保標章相輔相成,無相互牴觸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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